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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王旭東
  “吉林三名原副省級官員在企業違規兼職被處理”的信息,近日引起公眾高度關註。這3名原副省級幹部是誰?有網友評價:“通報說得太含糊,就像PM2.5。”
  不指名道姓的通報,給“原副省級幹部”留下一些顏面。但它既是通報形式的欠缺,又是公眾知情權的打折。中央紀委曾經多次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,包括黑龍江副省級幹部付曉光、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等在內的多名領導幹部,都被直接點名,贏得網友點贊。而不點名通報就像“通報的霧霾”,會模糊人們的視線。儘管進入網絡時代、信息時代,公眾獲取資訊的渠道很多,但是,在第一時間知曉權威信息、準確信息、完整信息,就會避免無端猜測,更不會讓猜測“跑偏”。不點名批評、隱約點名批評,都是將被批評對象虛化,對社會公眾而言,如同霧裡看花;對於所達效果來講,疑似“保護性批評”,與當下的反腐倡廉形勢和營造“沒有圍牆的監督”相佐。
 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我們黨的好傳統好作風。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向前推進,其中,批評與自我批評是一把“利器”。點名批評是動真格、真批評的基礎,不點名批評則是保守的批評、內斂的批評甚至是保護式批評。批評與自我批評這一“利器”之“利”,“利”在時時砥礪,“利”在不斷交鋒,在砥礪中清除思想上的污垢和灰塵,在交鋒中鏟除行為上的懈怠和散漫。
  點名批評,表明我們黨反腐敗的決心與態度,表明執行相關規定的剛性與嚴肅性;惟有批評“實至”,批評武器的功效才能“名歸”,讓常在河邊走的人不敢濕鞋,保持警醒。點名批評,點中要害,才能驅散“霧霾”,讓公眾更加看清楚權力及權力監督的全過程,更能夠發揮“陽光權力”的作用。
  (原標題:不點名通報就像另一種霧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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